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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(佛山校区)学术报告厅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

佛山校区图书馆报告厅(322座),是学校举办各种大型会议、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。为进一步加强报告厅的管理,保证其正常、有序使用,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工作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日常管理

报告厅的日常管理由图书馆负责,并由专人管理。

二、使用范围

1.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校举办的会议和学术报告、二级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、省级及以上学生竞赛活动。

2.二级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,须经科研处审批后方可申请预约并免费使用报告厅。

3.二级单位举办的培训活动可有偿使用报告厅,费用为500元/半天(只接受财务处内部转账,不收现金)。预定成功后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完相关手续,逾期自动取消预约,不另行通知。

4.严禁任何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为校外单位申请报告厅用于商业性活动。

三、使用程序

1.统一使用信息门户——办事大厅——佛山三水校区学术报告厅申请。重大会议、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,须提前一周预约。学术性报告,要求同时下载打印并填写附件二的审批表,并按要求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备案。

2.原则上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,学校有权进行统筹安排并做出调整。

3.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,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图书馆。

4.咨询地点:佛山校区图书馆读者服务部(208室) 电话:0757-87830517

5.报告厅预约情况查询:

http://172.19.13.171:8080/OpenBG/admin/desktop.jsp

四、使用要求

1.报告厅的设施设备在管理员监督、指导下,严格遵照设施设备操作流程使用。

2.需要用电脑演示的,由各使用单位自带笔记本电脑(使用单位应提前测试)。除会场配置设备系统外,如需要其他设备系统由使用单位自行解决。

3.未经允许,不得挪动、拆卸学术报告厅室内设施,不得乱接电线,不得乱贴、乱挂宣传品。

4.禁止在室内吃东西、乱扔垃圾,禁止在室内吸烟、使用明火。

5.各使用单位负责维持报告厅的秩序,使用结束应及时通知管理员,由管理员检查报告厅是否恢复原状,无问题后方可离场。

6.由于使用单位及其人员不遵守报告厅管理员管理,而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,由使用单位负责。

7.拒不服从管理的,管理员有权拒绝其后续使用。

五、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六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图书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

附件一:广东龙8国际官网唯一入口佛山校区学术报告厅申请表

附件二: 广东龙8国际官网唯一入口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审批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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